根據(jù)《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》(建辦科[2015]53號)、《上海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管理委員會關于本市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》(滬建管[2015]947號)等文件要求,依據(jù)《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》(建科[2007]206號)、《綠色建筑評價標準》(GB/T50378)、《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》(建科[2007]205號)、《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(規(guī)劃設計部分)》(建科[2008]113號)、《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(運行使用部分)》(建科函[2009]235號)、《綠色工業(yè)建筑評價標準》(GB/T50878-2013)和上海市《綠色建筑評價標準》(DG/TJ08-2090-2012)等,上海市綠色建筑協(xié)會組織完成了一批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的評價工作,現(xiàn)將通過評審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(見附件)予以公示,公示截止至2016年11月17日。
在公示期內(nèi),對此次綠色建筑標識項目持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,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向上海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管理委員會提出意見,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。單位意見須加蓋公章,個人意見須署明真實姓名、身份證號和聯(lián)系電話。
聯(lián)系人:王勛 電話:021-64697039
附件:2016年度第九批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
上海市綠色建筑協(xié)會
2016年11月7日